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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PEC、钢铁与光伏行业分析


自今年 10 月起,中央相关部门与光伏行业协会出台多项配套举措,引导国内光伏行业平稳、有序发展。相关举措包含下调出口退税率、更新收紧产能管控规范、分环节定期发布产业链成本参考价、组织企业签署行业自律公约、推行产能配额限产机制等。

市场中将签署自律公约的 33 家光伏企业称作光伏领域的 OPEC,12 月 5 日光伏行业大会闭门会议也被业内类比为本行业关键转折会议。那么 OPEC 鼎盛阶段的市场调控效果有哪些参考价值,能提炼出哪些可借鉴经验?国内传统产业过往是如何化解供需失衡问题的?当前这套限产、稳价、管控新增产能的组合举措,或将带来哪些行业变化?本期内容将结合 OPEC 发展历程、国内钢铁产业调整经验,对光伏行业现状展开深度梳理分析。

我们先将视角回溯至上世纪五六十年代。

二战结束后,欧美、日本经济逐步提速,原油消耗规模持续增长,但中东、拉美产油发展中国家并未同步获得合理收益。核心原因在于原油定价权长期掌握在跨国石油巨头(俗称 “七姐妹”)手中,这批来自美、英、荷兰等国的企业垄断原油勘探、开采、销售全链条,产油发展中国家在原油市场话语权偏弱,无法自主把控资源定价规则。

在此背景下,1960 年沙特阿拉伯、伊朗、伊拉克、科威特、委内瑞拉于巴格达联合成立 OPEC,如今该组织汇聚亚、非、拉美数十个原油出产国家。

简要梳理 OPEC 发展脉络:

OPEC 成立初衷是联合原油出口国,协同调控原油开采规模与销售价格,但成立初期各成员国并未形成统一执行方案。各国原油开采体量、经济发展水平、地缘诉求存在明显差异,协同落地难度较大。

上世纪 70 年代初,局面出现转变。

冷战地缘环境下阿拉伯国家协作程度明显提升,阿以冲突爆发后,原油成为地缘博弈工具。1973 年 10 月阿以战争(埃及、叙利亚参战)爆发,OPEC 随即出台原油禁运政策,缩减原油出口供给,重点限制对以色列扶持国美国、荷兰等地区的供货;同年 12 月阿拉伯成员国收回原油定价主导权,将原油基准价由每桶 3.011 美元上调至 10.651 美元,价格涨幅超两倍。此次调整对各区域经济形成明显冲击,西方工业化经济体出现通胀与经济放缓并存的局面,OPEC 也展现出影响原油供给的协同能力。

1979 年,第二大原油出口国伊朗爆发变革,新政府推进石油产业国有化,伊朗原油开采量大幅下滑。OPEC 再度通过缩减供给拉动油价上行,但组织内部分歧逐步显现,核心矛盾集中在沙特与中小型产油国的开采配额、定价策略分歧,这类分歧在 80 年代持续扩大。OPEC 难以达成统一开采配额标准,市场供给平衡被打破,部分成员国实际开采量超出约定额度,原油价格步入下行通道。

90 年代至 2008 年金融危机阶段,冷战落幕,中国、印度等新兴市场需求持续扩张,OPEC 适度放开开采规模匹配市场需求;同时俄罗斯、墨西哥等非 OPEC 产油国供给竞争加剧,依托各地稳定需求支撑,油价整体呈波动上行态势。

2008 年各区域经济下行带动油价大幅回落,此后美国页岩油气技术迭代,本土原油开采规模快速扩张,美国跻身主要原油出产国,逐步分流 OPEC 原有市场份额。与此同时 OPEC 内部博弈加剧,沙特、伊朗分歧凸显。2016 年 OPEC 联合俄罗斯等非组织产油国达成协同减产协议,应对长期油价低迷问题。

2020 年公共卫生事件冲击实体经济,原油市场需求大幅收缩,OPEC + 达成历史性减产协议,单日减产规模 970 万桶。伴随各地能源转型推进、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提升,OPEC 面临全新行业环境,当下其市场影响力与 1973 年阶段存在明显差距。

由此可见,直接将光伏行业自律联盟对标 OPEC 存在诸多客观差异,二者不具备完全可比性:

OPEC 属于主权国家间合作组织,依托各国信用约束履约行为,协议违约需要承担较高综合成本,各项举措推进更为审慎;第二,资源属性存在区别,原油供给调控门槛更低,暂停开采后地下原油资源不会损耗,但若多晶硅产线停工搁置,整套生产设备存在闲置报废风险;此外原油资源分布集中、刚需属性突出,具备天然供给集中特征,成员国数量有限但合计供给占比偏高,配套调控举措落地阻力相对更小。

但 OPEC 数十年发展历程,仍能为光伏行业提供可供参考的经验:

行业联盟均由多家主体组成,通常存在体量的核心企业(对应 OPEC 内沙特的角色)。但各成员经营现状、发展诉求各不相同,达成共识的难度远低于落地统一执行标准。过去六十余年,除 1973 年特殊地缘环境外,OPEC 内部长期存在不同程度分歧。叠加外部供给竞争者(俄罗斯、墨西哥等)、技术变革冲击(美国页岩油气产业)、长期行业战略转向(近年各地能源转型)等多重变量,联盟持续稳定调控市场的难度持续走高。

以上规律同样值得光伏自律联盟参考。企业之间容易达成统一减产、调节供需的共识,但上游各企业减产比例分配、产能配额划分、下游价格管控、头部与二三线企业竞价分歧等细节,很难形成统一落地标准。长期来看,若后续行业供需改善、全产业链价格回暖,联盟内部经营诉求分化或将逐步显现,存在协同机制松动的可能性。这类限产、稳价举措,本质属于行业阶段性调节手段,和 1973 年原油危机后的短期调控逻辑相近。

因此,签署自律公约、形成统一共识,仅为调节行业供需格局的起步环节,后续落地推进将面临更为复杂的实际问题。

OPEC 属于海外跨国组织,地缘、产业、国际环境和国内光伏行业差异较大,参考价值存在局限。我们再梳理国内制造业产能出清过往经验,传统能源、黑色金属、建材行业具备典型参考样本,涵盖煤炭、钢铁、水泥、玻璃等品类,下文以钢铁行业为例展开分析。

90 年代中期起,国内城镇化进入二十年快速推进周期,钢铁产能、产量同步持续扩张;叠加 2008 年金融危机后大规模基建投资拉动,钢铁行业产能无序扩张问题凸显,粗钢产量连年走高。2000 年国内粗钢产能仅 1.3 亿吨,八年之后突破 5 亿吨,规模扩张两倍;2014 至 2015 年行业产能触顶至 11.3 亿吨。

早在 2013 年,工信部发布首批 19 个工业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企业清单,包含山东、河北、重庆等地 24 家钢铁企业,但并未有效遏制产能扩张节奏。

产能扩张态势延续至 2015 年。

当年钢材价格大幅下行,全行业大面积亏损,行业产能过剩问题凸显,低价无序竞争蔓延。2015 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,在煤炭、钢铁行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钢铁产能出清工作正式启动。

2016 年国务院印发《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》,明确不得以名义、形式新增钢铁冶炼产能,新建项目必须落实产能置换方案;文件设定五年阶段性目标,计划化解 1 至 1.5 亿吨过剩粗钢产能,约占当时行业总产能一成。同年财政部出台《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》,从煤钢去产能奖补、财税配套、金融支持、职工安置、土地处置、环保、质量、安全生产八大维度出台配套政策,完善产能退出配套机制。

2017 年调控政策持续收紧,国家发改委、工信部联合发文,依托差异化电价、按能耗分级阶梯电价抬升高耗能钢铁企业生产成本,加速落后产能退出。同年多家钢铁行业协会联合发文,配合整治非标地条钢,明确中频炉管控范围;国务院组建跨部门联合执法督查组,直接推进非标落后产能清退工作。

多维度政策协同下,2016 至 2018 年产能出清取得阶段性成效:2016 年化解过剩产能 6500 万吨,2017 年化解 5500 万吨,2018 年化解 3000 万吨,提前两年完成 1.5 亿吨总目标,钢材价格回升至 2012 至 2013 年区间水平。

行业回暖周期并未长期延续。伴随钢材价格上行、违规产能监管力度阶段性放松,一批此前停产设备重启生产;叠加在建产能逐步投放,2019 至 2020 年国内粗钢产量再度回升,接近 11 亿吨规模,钢材价格再度缓步下行。2020 年末双碳目标出台后,工信部等多部门再度严查违规新增产能、不合规产能置换、高耗能低效不环保产能,此后国内钢铁产能、产量扩张节奏逐步放缓。

钢铁行业后续发展可参考日本产业发展历程:

二战后日本本土产业基础近乎损毁,50 年代中期起国内经济快速复苏,制造业产能持续扩张;60 年代日本跻身第二大经济体,钢铁、汽车、电子等核心产业逐步具备跨区域竞争力。1973 年原油危机后,日本主动调整产业结构,重点培育高附加值、技术密集型产业(电子、汽车、机器人等),汽车、电子成为对外出口核心品类,本土传统重工业扩张节奏自此放缓。

对比中日历年粗钢产量数据可见:日本钢铁行业经历六七十年代高速扩张后,1973 年粗钢产量到达峰值,此后长期维持区间波动。同期下游建筑、基建、机械行业均走完高速增长周期,钢铁行业步入成熟发展阶段,新增需求空间收窄。国内光伏行业当下所处发展阶段和该路径存在部分相似特征,但不能完全等同。

钢铁行业产能出清历程,可提炼两点核心参考思路:

一、主管部门统筹调控的作用

2016 至 2017 年,中央多部门联合行业协会,通过设定量化出清目标、严控新增产能、完善产能退出配套机制、电价差异化约束高耗能产能、定点清退非标落后设备等举措,快速推动落后产能退出。

对照光伏行业现状,工信部更新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(2024 年本)》及配套管理办法,通过细化量化指标抬增产能准入门槛;同时工信部、发改委、国资委共同采信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产业链成本参考价;海关总署下调出口退税率,弱化依靠退税补贴、主打海外市场的二三线企业扩张动力。

主管部门并未将光伏行业定义为产能过剩,仅表述为阶段性供需错配。核心差异在于:钢铁行业伴随国内城镇化、大规模基建周期见顶,行业整体步入成熟期;光伏行业 2020 年才实现平价上网,市场拓展周期仅四年,中长期仍存在增量空间,行业整体处于规模增长阶段。因此无法直接套用钢铁行业全套强硬调控手段,现阶段不会出台硬性产能清退指标、财政配套退出保障、电价直接约束等政策。当前行业发展以主管部门引导、协会与企业自主协调调节为主要路径,逐步理顺供需关系。正如行业协会观点:“独行步速快,同行行路远。” 光伏行业想要实现长期供需平衡,仍需要较长调整周期。

二、首轮产能出清后的行业变量

多晶硅与钢铁同属重资产行业,项目资金投入牵扯多方主体利益,阶段性停产不等于产能出清。即便企业完成破产清算,生产设备大多仅发生产权流转,并未彻底淘汰,产能出清存在反弹可能性,闲置低效产能会长期留存。

光伏行业存在行业共识:多晶硅产线停工一年,只要做好设备养护,可快速恢复满负荷生产。简单测算行业供需数据:当前全行业多晶硅年产能 29 万吨,平均开工率 45%,月均产出 10.88 万吨;按 2025 年组件装机中性预期 600GW 测算,对应月度多晶硅需求 10 万吨。库存端,2024 年末行业多晶硅库存约 2.7 至 2.8 万吨,等效 2 至 3 个月消耗量;剔除贸易商囤货、一月安全备货量,需要消化的过剩库存约 1.5 万吨。12 月 24 日通威、大全同步发布减产计划,两家合计产能 120 万吨,若行业平均开工率同步下调至 35%,月度产出降至 8.46 万吨,消化 1.5 万吨过剩库存大致需要十个月。若 2025 年末库存去化完毕,这批临时停产产线仍具备复产条件,届时若产业链价格大幅上行,多晶硅供给规模或将再度反弹。

同时,2024 年下半年已有部分中小产能长期停工,600GW 仅为中性装机预期;若后续各地光伏装机持续增长,行业供需矛盾能够得到有效缓解,相关变化将集中体现在 2025 年下半年。短期核心观察点为 2025 上半年配额限产政策落地执行效果,上游供给有序收缩后,传导至组件环节,能够逐步缓解低价投标乱象。